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创业培训工作主管部门:
为做好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和开发工作,根据各地报送的师资培训计划,经研究,我们制定了2016年上半年全国创业培训师资培训计划(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中心将继续按照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培训课程、统一派遣培训师、统一证书管理的原则,做好2016年上半年创业培训师资质量监控管理工作。
二、各承办培训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创业培训品牌意识,按照师资申请、组织和评估的技术要求,切实规范师资培训班运行和管理。
三、为便于对师资班及师资证书进行规范管理,师资班申请表与证书征订表须加盖市级以上创业培训工作主管部门公章后报送。若师资班主办单位与证书征订单位不一致,应由师资班主办单位出具正式函件说明情况。
联 系 人:马威、张薇
联系电话:(010)84661054、84661165
传真电话:(010)84661050
附件:2016年上半年全国创业培训师资培训计划表
2016年1月27日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5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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