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夏将开发购买700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帮助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3500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3500个。
城镇公益性岗位用于帮助全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则用于安置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年满40周岁以上的人员,只面向宁夏9个山区县(区)。两类公益性岗位使用年限统一为2年。
宁夏为在城镇公益性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发放1320元到1480元的月工资,同时为其缴纳“五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的工资,以所在市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按月发放。社会保险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二档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缴费标准予以补助,并为其购买额度不高于50万元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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