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阅残疾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成效,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广大残疾人学科学、学技术的热情,增强参与社会竞争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促进残疾人就业,经国务院批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主办, 江苏省人民政府承办的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在全国组委会、江苏省筹委会的精心组织下取得了圆满成功。本届竞赛设计算机、工艺美术、服装、手工制作以及其他类等5大类30个项目。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等共计33个代表队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广大参赛选手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向全社会充分展示了残疾人的坚韧意志和精湛技能。
本届竞赛组委会在认真总结历届国际、国内竞赛经验的基础上,全面优化竞赛整体模式,积极加强筹备组织工作,详细制订多项竞赛相关规程和管理办法,保证竞赛制度细致缜密,同时严格进行裁判员选聘与管理,确保命题严谨、评判公正,首次实现零申诉、零仲裁。
一、参赛规模创新高,竞赛模式多亮点
(一)参赛规模空前,影响力广。
本届竞赛共有全国33个代表团参加,参赛选手数量达788人,加上各方领导、各地观摩人员、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媒体记者等,竞赛涉及总人数超过6000人,规模空前。韩国、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也应邀派员观摩竞赛。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全国政协副主席邓朴方专程发来贺信,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党组书记王新宪和江苏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有关领导同志,以及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均参加了本届竞赛活动。
自筹备期间,组委会便将竞赛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效结合起来,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动员各行各业支持、参与技能竞赛。机场、火车站、赛场、各会场、各代表团入住宾馆及其沿线均悬挂了宣传标语和彩旗。竞赛期间,中央及地方各有关媒体也专程赴南京对竞赛活动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在全社会营造了关爱、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浓郁氛围。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办成了一届欢乐祥和、盛况空前、富含江南特色的难忘盛会。
(二)筹备组织工作细致入微,竞赛与展能完美融合。
在全国组委会的全面指导及部署下,江苏筹委会按照“优化组织、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异成绩”的目标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科学创新、市场运作”的办赛思路,贯穿人文思想,突出和谐理念,认真组织,精心筹备,将竞赛各项筹备组织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全国组委会的有关精神,筹委会细化、量化筹备工作方案,按照目标任务、工作标准、落实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分工等要求,对每项工作任务进行详细分解,挂图作战。按时做好竞赛场地、设备、设施、工具材料的准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短时间内有效提高了接待水平,确保各分赛场竞赛活动、行政及观摩接待、餐饮住宿、交通保障等方面工作周密细致,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和谐理念,服务热情周到,使每一位来宁客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为配合竞赛丰富多样的举行,实现与国际竞赛模式积极接轨,并力争有所突破和创新,本届竞赛期间同时举办了全国残疾人就业与技能培训成果展暨首届全国残疾人展能节。活动共分为残疾人就业和培训成果展览、残疾人技能和才艺展示和残疾人企业产品展销三个环节,重点反映近年来全国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成就,体现残疾人精湛技艺,并展销全国各地残疾人工艺美术作品、企业产品。成果展与展能节活动筹办期间得到各地残联高度重视和积极响应,展出作品精雕细琢、惟妙惟肖,来访宾客络绎不绝;参展项目地方特色浓郁,通用性广,积极促进了地区之间竞赛活动的交流,同时开阔视野,拓展残疾人就业的新渠道,并对全国竞赛立项起到良好的借鉴作用。
(三)省级竞赛工作成功,紧密接轨全国竞赛。
根据《中国残联关于组织开展省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残联 [2010]33号)精神,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
党组、理事会高度重视,加强对省级竞赛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并于2010年至2011年先后举办了省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达数千人。项目设置上,各地一方面根据省级竞赛通知中所列参考项目进行选择,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普遍增设了具有区域特点、通用性广或从业人员多的竞赛项目。部分项目如吉林的刀画等,已在全国竞赛中作为展演项目向公众展示,不仅促进区域文化的交流,同时对拓宽残疾人职业培训及从业道路起到有效的启示作用。通过省级竞赛活动的开展,一方面积极推动本地残疾人职业培训、促进残疾人就业,另一方面也作为预赛,选拔优秀选手,认真组织赛前集训,积极备战全国竞赛。各地在举办竞赛过程中,均得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的大力支持,并在其指导下规范进行项目设置、标准制定、竞赛组织、命题评判、表彰奖励等各项工作。
(四)便捷高效的竞赛报名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
往届竞赛,代表队报名注册以及审核参赛资格是赛前最为繁琐的工作任务之一。一方面各地提交的大量纸质及电子材料给组委会的审核工作带来诸多不便,难于统计归类,易出现疏漏,另一方面资料原件的邮寄往往因为天气或路途的远近原因不能及时送达,使报名注册工作通常不能按期顺利完成,如遇个别项目选手临时调换,将会重新进行申报及邮寄材料,严重影响了竞赛筹备总体进程。为规范竞赛报名注册工作,简化报名流程,方便报名审核,减少报名注册信息错误,组委会通过认真研究分析竞赛报名工作的各细微环节,耗时半年成功研发了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报名管理系统,并顺利投入使用。该报名系统与公安系统人口库、残疾人库进行了有效对接,方便各地申报时顺利获取参赛选手基本信息,省去了报名时原本需要提交的各类繁冗资料,各省代表团所有成员的申报工作只需在很短时间内便可全部完成。此外,报名系统方便了组委会的审核确认,如选手身份不符合参赛要求,系统会在申报时将其阻止,选手报到时只需提交身份证便可完成资格审核确认。报名系统功能丰富,界面友好,易于操作,精确无误,组委会在各地申报完毕后可轻松将代表队信息以汇总表形式分类导出,为报名注册工作节约了大量宝贵时间和人力投入。
二、立项规范重实效
项目设置科学合理,贴近实际需要。
为合理、规范的选定竞赛项目,2010年中期,中国残联有关部门召集部分省市残联负责同志专门召开了研讨会,认真评议分析历届竞赛项目设置,依据《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充分考虑残疾人特点和市场用工需求等因素,同时兼顾与国际竞赛活动接轨,进行了本届竞赛项目初选。针对初选方案,中国残联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再度进行研讨论证,最终确定设立计算机、工艺美术、服装、手工制作以及其他类等5大类30个竞赛项目。除保留一些传统优势项目外,特别新增了符合时代潮流且适合残疾人从事的FLASH动画制作、美甲、剪纸等项目。本届竞赛的项目设置,既有利于为更多残疾人提供可选择的就业种类,也有助于传承发展我国民间传统工艺文化,同时可从其中绝大多数项目里选拔一批优秀选手,参加今年9月下旬在韩国首尔举办的第八届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本届竞赛项目科技含量及艺术含量更高,约1/3为计算机、电子类,工艺美术类也占据1/4比例,这表明我国长期坚持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出色成效,体现了残疾人就业方向由过去只能从事简单手工劳动逐步发展到向高技能领域迈进的崭新风貌。
三、裁判聘用起点高,技术准备出成效
(一)严格进行裁判选聘与管理,确保专家队伍整体素质水平提升。
1.裁判选聘方式推陈出新。
本着对竞赛负责、对残疾人选手负责的态度,竞赛组委会在筹备初期认真分析了历届竞赛裁判选聘中存在的弊端,选聘方式进行了较大改变,取消地方推荐,改由组委会直接从全国和地方两级专家裁判库中进行选拔。经过严格筛选、细致对比、认真评议分析,综合研究考虑专家的学历水平、专业技术等级、执裁经历、外语水平及地域分布等因素,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最终选拔确定91名裁判员以及29名监督仲裁委员,由全国各大高校、专业院校优秀教师及各行业杰出专家组成。裁判员队伍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72名,占裁判总人数79%,其中博士4名,硕士21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有32名;监督仲裁委员队伍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0名,占仲裁委员总人数70%,其中博士1名,硕士7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有12名;所有人员均担任过省级或全国、国际竞赛的评判工作。本届竞赛专家队伍总体文化程度、专业水平、评判及裁决能力均高于历届竞赛。
2.强化裁判人员培训与管理,明晰职能。
本届竞赛筹备初期,组委会认真总结了往届竞赛技术工作的经验及不足,有效加强了技术管理,使裁判与仲裁委员的工作职责更为明确、细化,其工作任务也相应加重。
为规范裁判员行为,提升执裁能力,2010年12月中旬,中国残联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北京共同组织了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培训工作。全体裁判员认真进行了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及裁判员素质基础等课程的学习,并全部顺利通过考核。竞赛开始前,组委会再度对全体裁判员进行了系统培训,对竞赛评判和仲裁流程、记录员培训要点、选手答疑、竞赛期间有关问题的处理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讲解。
组委会针对往届竞赛监督仲裁委员会职能单一、力度不足等问题,于本届竞赛强化了其工作职能,不仅全程在赛场内监督各项目竞赛公平、公正、公开的顺利举行,接受各代表队申诉并做出最终裁决,此外,还强化了对赛前技术准备工作的监督职能,包括:赛场布置以及竞赛场地、设备、设施、工具材料的审核验收工作,记录员培训工作以及参赛选手的自带工具审核和技术答疑工作等。上述环节的监督工作在必要时将成为接受各代表队申诉的有效依据。
自本届竞赛开始,专家队伍建设正式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并取得良好成效。竞赛前,各位专家较好的完成了竞赛标准、试题、细则的制定以及各项技术准备工作,竞赛中公平、公正的完成了各项目的评判及监督仲裁工作,有效避免了赛后争议发生。
(二)竞赛技术准备工作细致、缜密。
组委会针对历届竞赛暴露出的赛场工具材料准备不齐全所导致的争议及申诉频繁发生等问题,于本届竞赛筹备期间会同各项目裁判组加大了技术准备工作力度。
1.组委会先期技术准备工作考察
2011年3月上旬,组委会专程赴南京对竞赛场地、设施、设备、工具、材料等方面的准备情况进行了先期考察,认真检查了三个赛区,对在场地设施、设备方面存在的问题与筹委会负责同志进行了妥善沟通解决。随后组委会又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各裁判组制定的竞赛标准,逐项研究审核30个竞赛项目的场地设施环境,所需设备、工具材料的规格、型号及数量,现场人员配备,以及竞赛特殊需求等方面内容。会议发现了在筹备过程中的主要难点:竞赛项目种类多,设备、工具、材料等类别及数量庞大,规格繁琐,所需人员分工细致,致使筹委会在进行相应准备时面临一定的技术困难。会后通过问题的汇总整理,确定了各竞赛项目裁判长后期定夺的若干事宜。
2. 竞赛场地设施、设备工具材料的审核及验收工作
2011年3月下旬,组委会召集各项目裁判长前往南京,在筹委会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项目场地设施的检查验收;对项目所需设备、工具、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进行了最终确认、明晰,有效避免了日后采购时可能遇到的困难问题;对人员配备有特殊要求的个别项目,如保健按摩、美甲等现场工作人员数量与职责分工也认真商议确定,此外,各裁判长已对3月初组委会先期赴南京考察后所汇总的其他未尽事宜也进行了有效解决。筹委会依照裁判组确定的明细单进行了场地设施的准备,赛前各项目竞赛物资顺利采购到位。
竞赛前两日,各项目裁判组对竞赛设备、工具材料又进行了最终的检查验收,并依据组委会要求进行签字确认。如此严谨细致的技术准备工作确保了竞赛当日无任何设备工具故障或技术问题及争议发生。
四、优化命题与评判,技术点评导向强
(一)裁判员命题工作科学规范,命题质量显著提升。
为确保竞赛规则质量,避免竞赛标准、试题及评判细则出现任何失误或争议,全国组委会于2010年12月和2011年2月集中组织进行了两次裁判员命题工作会议。首次命题会后形成了各项目竞赛规则初稿,组委会逐项进行认真审阅,将有关问题汇总,及时反馈各项目裁判,在第二次命题会议时进行了详细修正。命题小组齐心协力,高度重视,精雕细琢,修正后的竞赛规则终稿整体质量明显优于往届。组委会对命题人员进一步加强了规范管理,规则最终确认后,请每位命题人员签署了《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试题、细则确认保密书》,其中强调,命题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命题人员保证不得向外界透露保密试题。
本届竞赛命题工作是在参考各项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国际残疾人技能竞赛有关要求、行业发展现状等基础上,采用“突出重点,面向实际,强化技能”的命题思路,在命题范围、难度、题型和题量等方面进行了妥善考虑。命题特点如下:
1.标准创新,格式规范。本届竞赛标准严格遵守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的有关要求,同时,调整了沿用数届的竞赛标准模板,并首次将可公开试题部分内容写入标准中,便于日后上网公示,同时与国际竞赛标准发布模式接轨。调整后的竞赛标准格式更为科学、合理。试题及细则规范,清晰易懂,一目了然。
2. 主题明晰,与时俱进。通过对前三届的竞赛命题及评判工作进行总结发现,普遍存在着竞赛项目评判标准不一致、部分项目试题质量偏低、无明确主题等问题,不仅影响了竞赛的评判质量,更制约了竞赛的公平、公正进行。围绕做好第四届竞赛命题和评判工作、优化命题方式、明确竞赛规则制定的主导思想、提高试题质量、形成科学严谨长效命题模式等思路,组委会于去年秋季召集部分行业专家对竞赛命题工作进行了专题研讨,并认真研究制定了《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命题及评判原则》。在2010年12月的裁判员培训班上,命题人员认真学习了该原则,并收到良好效果。从竞赛试题可以看出,主题突出,贴近实际生产生活需要,并积极与国际接轨,科技含量及艺术含量更高,试题内容总体较往届竞赛有了较大创新。
3.分值科学,细则合理。往届竞赛评判时由于分值比例分配不合理等原因而出现裁判主观因素过大致使选手得分偏低的现象,且同类别项目没有相对统一的评判标准,导致赛后争议、仲裁频繁。本届竞赛各命题小组依据组委会的要求调整了项目分值比例,适度降低主观性分值,并相对统一了同类别项目的评判原则,使得评判细则更为科学、规范。这也最大程度的避免了赛后争议发生。
(二)竞赛评判工作公平、公正,无争议、仲裁发生。
为了做好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的评判工作,维护竞赛的公平、规范、严肃性,确保竞赛顺利开展,组委会在赛前认真研究制定了《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裁判人员责任书》,并请每位裁判员签署。责任书中要求裁判员遵守职业道德、执行赛场纪律、秉公执裁、不徇私情。竞赛时,各裁判组严格遵守责任书中所列的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的完成了执裁与评判工作,履行了裁判员的应尽职责,未出现徇私舞弊等情况。
同时,为避免赛后评判出现往届竞赛个别项目裁判组内意见不一致、赋分差距较大等问题,组委会要求原则采取裁判长组织本项目裁判对每件作品共同商议后评判的方式,分别计分,最后取平均值。此举有效的缩小了各位裁判评判的分数差距,确保选手成绩的客观、真实性。
在组委会的正确决策、严格管理以及全体裁判员共同努力下,本届竞赛首次实现了零争议、零仲裁,参赛选手以及各代表队对竞赛最终成绩均表示认可。
(三)竞赛技术点评内容全面,整体质量有所提升。
为促进高技能人才的技术交流,全面分析参赛选手在本届竞赛中的综合表现,引导选手确定合理的培训以及从业方向,并使竞赛技术工作科学、规范发展,根据的有关要求,组委会在竞赛成绩公布后至颁奖前分6个会场组织开展了技术点评工作。裁判长对竞赛项目进行了详细的命题分析、评判分析、试题分析、成绩分析、发展趋势分析等。各项目裁判组对本届竞赛技术点评工作高度重视,参加执裁工作前认真考虑了点评内容和要点,并预先准备好书面及幻灯片材料初稿。点评前由裁判长召集本组裁判员就选手实操成绩、竞赛整体技术技能情况等内容进行了详细分析,并依据相关数据得出结论,形成一套完整的分析报告。点评的内容紧扣竞赛主题,简明扼要、深入透彻、突出重点,在本行业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广泛的指导意义。此外,部分项目裁判长在点评时适当借助了实操设备或工具材料,做到讲解与示范紧密结合。
通过本次技术点评工作,一方面使选手充分了解竞赛命题的特点,另一方面解析了裁判员在评判过程中对执裁尺度的具体把握,并通过对选手成绩分布进行科学的解析判断,客观分析竞赛中出现的主要技术问题,给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同时消除了个别选手对所取得成绩的疑惑或争议;此外,通过分析地区经济对职业的需求、职业对人才的技术技能要求、职业技术技能的未来发展变化趋势等方面内容,使参赛选手全面了解了本行业,本职业的发展方向,对选手日后的培训及就业起到一定导向和启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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